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什么程序

2025年03月21日 19:5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网友(2):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什么程序。互联网电脑问题。根据你的描述,不允许设置记录和泄露用户隐私和相关设置与配置的程序。如果需要保存相关配置信息,要做好保密保管,即使因外部原因泄露也是有服务提供商负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