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您通过招行办理,目前我行不接受二次抵押物,即已抵押的房产不可再次用来抵押申请贷款;具体相关政策,您也可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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