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1、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其行文方式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三种;
2、平行文是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如通知、函;
3、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指令、决定、决议、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
下行文有三种:
1.逐级行文
即采取逐级下达的方式或只对直属的下一级机关行文。
2.多级行文
即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向所属的几级下级机关行文。
3.直达基层行文
即上级机关直接向最基层机关行文,采用这种方式行文的多是无须保密的普通文书。
扩展资料:
分类
公文按性质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大类。
通用公文按行文方向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按流通来源分为收进公文、外发公文和内部公文;按作者性质分为党内公文、行政公文和社会团体公文;按发文性质分为问文和复文;按内容处理要求分为参阅性公文和承办性公文;
按办理时间要求分为特急公文、紧急公文和常规公文;按机密程度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和普通公文;按特点和作用分为规范性公文、指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通用公文从文种上划分,可分为行政公文和事务公文。
根据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5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纪要、公报、决议。事务公文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典型材料等。
专用公文指具有专门职能的机关在专门的领域中形成、使用的书面材料,具有专指内容、特定格式。主要包括:财经文书(市场调查报告、经济合同)、司法文书(起诉书、判决书、笔录)、外交文书(国书、照会、护照、条约)及军用文书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文写作
1、行文机关和行文对象的级别关系不同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文。
下行文就是指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
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没有领导与指导关系的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的一种行文。
2、语言风格不同
上行文语言应谦逊。语言要真切可信,恳切至诚,文尾常带有敬崇的祈请之语.如“当否”、“请批示”、“请指示”等等;句式上多使用带有请求语气的表肯定的句式。而平行文和下行文则不需要。
3、格式不同
上行文必须标注签发人,在文后标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下行文和平行文不要求标注签发人,一般也不在文后标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与上行文的格式相比,相对简单。
区别如下:
1、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其行文方式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三种;
2、平行文是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如通知、函;
3、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指令、决定、决议、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
下行文有三种:
1.逐级行文
即采取逐级下达的方式或只对直属的下一级机关行文。
2.多级行文
即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向所属的几级下级机关行文。
3.直达基层行文
即上级机关直接向最基层机关行文,采用这种方式行文的多是无须保密的普通文书。
公共基础知识教学,公文必备,上行文行文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