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故旷工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有哪些条款

2024年12月04日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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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网友(2):

国务院公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但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被废止。而替代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只是规定构成严重违纪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并没有明确旷工多少天构成严重违纪。企业应按照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前提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旷工处理有明确规定,且规章制度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百度百科《劳动法》

网友(3):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前提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旷工处理有明确规定,且规章制度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网友(4):

按劳动法,用工条例,无故旷工达三个月者,可算自动离职。所有手续不用开。

网友(5):

员工无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