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的抚养权的一方,儿女长大了还有没有赡养义务?(请从法律角度给与专业分析)

2024年12月02日 20:4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个没有什么好分析的,目前中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那么细。
就父母抚养亲生儿女或亲生儿女赡养父母,这两个义务来说,婚姻法的规定是死的,也就是说,婚姻法只说具有义务,不附加条件(不管一方对另一方是什么样的态度或责任,除非是一方对另一方犯罪这一情况下例外)。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一条规定了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无条件的赡养义务。不管抚养权是什么,不管年幼时父母是否对你尽到抚养义务。但在法理上,如果父母对儿女有犯罪行为,这个则另当别论。
实践中,有义务的子女如果坚决不履行赡养义务,执行上是比较困难的。但如果子女是有地位或是有职务的,比如公职人员,不履行赡养义务是要被处理的。
“父母未抚养子女不能作为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理由。”这是目前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共识。

网友(2):

1、对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来说,儿女长大且自己老了需要赡养时,儿女有赡养的义务。
2、《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显然,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除非儿女已被他人合法收养。所以,对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来说,在儿女长大后,当自己需要赡养时,儿女对自己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网友(3):

你是指父母离异的情况吧。离异只代表他们不再是夫妻,不代表不再是儿女的父母,血缘是无法改变的,所以赡养的义务也是无法改变的。
婚姻法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赡养义务没有例外的情况。

网友(4):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

网友(5):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要履行抚养义务。所以也有被赡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