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在当地的社保或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详细的流程和所需资料,以免耽误处置。
各地工伤处理的程序虽然有区别,但大体相似:
人事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如下﹐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
1. 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
2. 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及复印作(可为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
4. 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为劳动合同或入职档案)和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时间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记录)
5. 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五.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由单位陪同受伤员工备齐以下资料到长安社保局开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每周五(东莞谷涌医院)在社保局一楼设点做劳动能力鉴定。
1.《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到社保局领取);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如无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在申请时到社保局领取,无需特意为领取工伤认定书多跑社保局一次);
3.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4R伤情彩照(红底,能反映本人面目及受伤部位)1张;
6.伤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备齐以上资料到社保局后上二楼拿号开具一份红单通知书,然后再到一楼做劳动能力鉴定。
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于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假期)到社保局领取。领取鉴定结论手续:
1.单位经办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单位公章及工作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或单位证明。
2.被鉴定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
七.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要相符);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仪检(CT、MRI、B
超、X光等)报告;
5.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开户帐号的印鉴卡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无住院无伙食补助的不需要提供)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工伤补偿待遇申领(只有评到等级才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张,4R寸的伤残彩照1张;
4.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1、有五险,在第一时间给他申报工伤
2、根据医生建议让员工在家或在医院休养
3、让员工保留好所有看病的发票,有一部份能报销有一部份不能报销。如果员工没有钱可以让员工以个人名义找公司借点钱
4、等员工康复后收集员工所有票据去社保局报销,不能报销的单据给公司报销
5、同时咨询医生建议,员工是否有可能伤残,如果有还需作伤残鉴定,再根据鉴定等级支付相关的伤残费用
6、如果员工住院 ,除了报销员工的看病费用外,还要支付员工护理费、伙食费,具体可以去社保局拿一份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小手册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