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是什么?

2024年11月22日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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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煤与瓦斯突出。 本章共四节、33条( 第166-198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5.3%。该章对突出矿井的定性、防突设计和措施均作了规定。并重阐述了对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和石门揭穿突出煤层,以及突出煤层的掘进和回采应该遵守的规定。 第五章防灭火。 本章共四节、34条( 第199-232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6。4%。 第一节主要阐述了矿井在防火方面必须制定的措施、制度和对矿井设计方面的基本要求;矿井为防火必须建立的基本设施;井下可燃物和明火作业的管理。在 第二、三节中,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如何提供煤样的资料送检作了规定;重点介绍了开采各种有自燃倾向煤层的采区设计和开采方法;以及采用灌浆防火、阻化剂防火、均压技术防灭火、氮气防灭火必须遵循的规定;同时对井下火灾的扑救组织工作和如何封闭火区提出了要求。 第四节对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永久性防火墙管理和封闭火区的启封,以及对启封后的采掘也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防治水。 本章共五节、31条( 第233-269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7。1%。 第一节对建立防水机构做好水文地质工作、编制防水规划和计划、开展防治水检查、掌握现采小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提出要求。 第二节规定了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应具备的资料及防止地面水侵入工业场地和矿井、防止地面水或含水层的水通过钻孔流入井下的措施。 第三节为做好井下防治水,对留设隔离煤柱,巷道穿过有水力联系的断层、裂缝破裂带和发现透水预兆时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作了规定。 第四节对井下主要排水设备、泵房出口提出了要求,对水仓有效窖和排水系统的检查和维护作了规定。 第五节规定了探放水的原则、探水的规定和探放水作业的安全措施。 第七章 爆破材料和井下放炮。 本章共三节、51条( 第270-320条),战友《规程》条文总数的9。8%。 该章对地面、井下爆破材料库的布置、结构和容量,以及爆破材料的运输、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并重点介绍了放炮操作方法和特殊条件下放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本章共五节、96条( 第321-416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18。3%。该章在平巷和斜巷运输中,对瓦斯矿井使用的机车、轨道、架线、巷道断面和行车管理,以及运送人员、乘车人员提出了要求;对使用串车提升、绞车提升的倾斜巷、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在立井提升时,对升降人员,提升装置的作用、保管、检查试验和空气缩机的安全装置作了规定。 第九章 电气。 本章共七节、54条( 第417-470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10。3%。该章对保证矿井可靠供电的措施、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照明、通讯和信号,电气设备和安全保护接地、以及机电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和调整作了规定。 第十章 工业卫生。 本章共三节、16条( 第471-486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3。1%。该章规定了工业卫生管理与机构,井口卫生福利设施,工业卫生标准、监测和职工健康管理。 第十一章 创伤急救。本章共10条( 第487-496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1。9%。该章规定了创伤急救系统、技术装备、急救运输和急救人员的素质、培训以及伤员急救的程序。 第十二章 矿山救护。 本章共14条( 第497-510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2。7%。该章对矿山救护队的组织、技术装备、人员素质和矿山救护队的任务救护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作了规定。 第十三章 安全技术培训。本章共6条( 第511-516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1。1%。该章对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组织领导、场所和对各类人员的培训时间、内容、管理以及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职工的上岗条件作了规定。 第十四章奖惩。 本章共5条( 第517-521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1。%。该章规定了奖惩的条件和原则。对模范遵守法规和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以至造成事故的人员,要分别情况给予经济制裁、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本章共2条( 第522-523条),占《规程》条文总数的0。4%。该章要求全国国有煤矿和地方国有煤矿,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贯彻执行本《规程》的实施细则。同时,阐明了本《规程》与国家安全法规、《条例》和本行业其它《规程》、《规定》、《规范》和《细则》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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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操作规程》 《技术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