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工商管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基层 B中级 C高级 D最高

2024年11月16日 06:25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应选A。此题涉及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问题,要确定管辖法院就要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确定。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按照层级不同分别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据此,对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答案为A。
  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网友(2):

应选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