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年11月16日 15:5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是附带民事诉讼,那一般不适用,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进行审判,不对精神抚慰金作出判决,所以不适用。但司法实践中,现在很多地方的法院对于交通肇事案件,一般不予附带民事诉讼,刑庭只解决刑事案件部分,而民事赔偿部分则另行起诉或双方自行调解,因此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仍适用上述司法解释。

网友(2):

不适用。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网友(3):

不适用。刑事附带民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附带精神损失。所以,别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另行起诉民事就没有这些限制了。

网友(4):

涉及精神损失赔偿的只有一条: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友(5):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只有一个: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要求承保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