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的几个连续区间能用并集表示吗?

2024-11-08 12:03:4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是单调区间,必须是连续的单调区间,若不是连续的单调性,必须分开,不能用并集表示。

如果是开区间的话,如(2,3)和(3,4)可以表示为(2,3)∪(3,4)。但是如果是闭区间的话,(2,3]和[3,4)就是(2,4)。

单调区间是指函数在某一区间内的函数值y,随自变量x的值增大而增大(或减小)恒成立。若函数y=f(x)在某个区间是增函数或减函数,则就说函数在这一区间具有(严格的)单调性,这一区间叫做函数的单调区间。此时也说函数是这一区间上的单调函数。

扩展资料

并集的性质:

关于并集有如下性质:

A∪B,B A∪B,A∪A=A,A∪∅=A,A∪B=B∪A

若A∩B=A,则A∈B,反之也成立;

若A∪B=B,则A∈B,反之也成立。

若x∈(A∩B),则x∈A且x∈B;

若x∈(A∪B),则x∈A,或x∈B。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单调区间

网友(2):

如果只是表达区间的话,如(2,3)和(3,4)可以表示为(2,3)∪(3,4)但是如果是(2,3]和[3,4)就是(2,4)。然后如果是单调区间,不是连续的单调性,必须分开,不能用并集表示。

有问题可以继续问我

网友(3):

增减区间要看并后是否在合起来的区间内保持了单调性
(其实,一般是不能合起来的,比如反比例函数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