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新证据,证明一审判决明显不合理,就可以增加二审开庭审理的几率,因为如果没有新证据,新理由,二审法院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没有问题?
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如果被告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话,二审法院应当开庭。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上诉必然会开庭二审。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