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费在定额中是否不可竞争费用,有什么法规依据?

2024年12月01日 14:2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规费在定额中是否不可竞争费用,有什么法规依据?
答:规费和税金应按本定额的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出是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
规费 规费是指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简称规费)。内容包括: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4、民工工伤保险费:……。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观其以上规定所包括的内容,如再叫施工单位竞争,无疑施工单位死路一条,倒闭!故和税金一样(今年要交增值税了,日子更难过)是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的。

网友(2):

在工程造价中,规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
目前的依据为住建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总则里的第四点,一般规定中的4.1.8: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网友(3):

规费在清单和定额中都是不可竞争费用。
在各个省及国家的费率定额中的总说明都明确规定:“凡实施建设工程定额计价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