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籍贯可以改随母亲吗

2024-10-28 23: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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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不可以改。而且户口本上的籍贯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更改的。除非有充分的材料能够证明籍贯的采集有错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也就是说,如果认为籍贯采集有差错,则可以携带本人申报户口时祖父户口登记地的相关证明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证中心)申请变更。但仍然是以祖父的户口登记地为原则,并不能改随母亲的籍贯。

扩展资料

籍贯的使用频率仍然很高,但特别是年轻人不很重视,他们普遍错误认为籍贯就是户口所在地或出生地,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的一种表述。

由于近代以来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了数量巨大的流动人口和人口迁徙,大量的人不知道自己的籍贯地或忘记了自己的祖籍地,就勉强以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地作为自己的籍贯地,这是很错误的一种说法。

户籍地,就是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即个人的出生的地方(按照最新的地域划分)或居住地,不是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地,也不定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地。而“祖籍”要追溯到哪一代,一般是曾祖父辈。

举个例子,张三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经常使用的XXX人,其中的XXX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而不是户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说某人的户籍地是湖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籍贯

网友(2):

父亲死亡孩子由母亲抚养,孩子的父亲是农民村里分给他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爷爷奶奶的房产等,等到以后村里占了地给予赔偿款后妻子和孩子是否有权利向孩子的爷爷奶奶要?是否可以向孩子的爷爷奶奶要孙女的抚养费? 谢谢你们的答复。在请教一个问题那要是孩子交由爷爷奶奶抚养那做为母亲就要对孩子支付抚养费对吗?如果孩子由母亲抚养村里所发放给孩子的福利爷爷奶奶有权不给吗?孩子以后村里的占地补偿款是由孩子一个人享有呢还是要进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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