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做了伤残鉴定以后,由谁来计算具体的赔偿费用,还是直接把鉴定报告给保险公司就可以了

2024年11月22日 20:2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当事人自己来计算具体的赔偿费用,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扩展资料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认监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无极县法院 -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网友(2):

交通事故做了伤残监定以后,由谁来计算具体赔偿费用,还是直接把鉴定报告给保险公司就可以了

网友(3):

具体赔偿费用由你自己计算,你计算之后保险公司和对方会根据情况来衡量,如果双方差距比较大,那么如果调解不成,则你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决处理。

网友(4):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交给保险公司即可。
祝福!

网友(5):

我个人认为:一是协商,二是法院。只有法院的计算才最有权威。
很抱歉,对于保险方面不是很了解。帮不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