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情况下算交通事故逃逸吗

2024年11月30日 03:4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是不算肇事逃逸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第八十二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肇事逃逸

网友(2):

请问,前几天在红绿灯口处,把别人的车碰了,当时没什么感觉就开走了,后来看自己的车才知道!这样算逃逸吗?会怎么判? 答:根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如果明知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了事故,仍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主观上存在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存在逃离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你可以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备案,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请警方拍照保留相关痕迹物证,以便有人找来指控你发生事故时,可以进行比对,办理相关理赔手续。否则,到时候无法解释,警方也不好处理,保险公司也不好理赔。

网友(3):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网友(4):

情况是这样的,见到前面查车,忘记带驾照而且穿着拖鞋,紧张后逆行掉头走了,开车走得同时刮到护栏和一台车。目前都赔偿了。现在等定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