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 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吗?为什么不记入管理费用?

2024年12月03日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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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会计上规定:存货的盘亏和毁损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毁损处理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存货盘亏

网友(2):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因此不能计入管理费用,需计入营业外支出。

1.因为自然灾害是非常规事件,由此造成的损失要计入营业外支出;

2.管理费用属于营业利润的减项,而营业外支出属于利润总额的减项;

3.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存货净损失应记入“其它应收款”科目。

会计上规定:存货的盘亏和毁损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2.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扩展资料: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注意区分以下四种与存货有关的特殊情形:

(1)入库前发生的合理损耗,记入存货的成本,不合理损耗,不应计入存货的成本,根据发生损耗的具体原因,计入对应的科目中。

(2)应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3)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损耗,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支出”。

(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网友(3):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因此不能计入管理费用,需计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上规定:(1)存货的盘亏和毁损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2、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网友(4):

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应为这种支出和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能计入管理费。应有保险公司赔偿或过失人赔偿的净损失应计入其他应收款。

网友(5):

1.因为自然灾害是非常规事件,由此造成的损失要计入营业外支出;
2.管理费用属于营业利润的减项,而营业外支出属于利润总额的减项;
3.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存货净损失应记入“其它应收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