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曾因车位问题划别人车,被派出所刑事立案,但之后民事调解了

2025年03月01日 17:1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曾因车位问题划别人车,被派出所刑事立案,如果造成损失不超过5000元以上,没有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并且没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也没有判决,之后民事调解了,所以没有犯罪案底,不会影响以后政审的。

网友(2):

当时你属于故意破坏他人财物派出所立案调查,但是很多细节和缘由没有构成刑事犯罪,所以你主动赔偿 对方达成谅解(转成民事),这样的情况下对你今后没有影响。

网友(3):

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起算点是5000元。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网友(4):

曾因车位问题划别人车,被派出所刑事立案,如果造成损失不超过5000元以上,没有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并且没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也没有判决,之后民事调解了,所以没有犯罪案底。不用太担心。
法律分析
故意划伤他人车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毁损的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况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毁损的财物价值达不到5000元,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民事调节范围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网友(5):

民事调解赔偿就可以了,不会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