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安全责任区别

2024年11月15日 23:58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网友(2):

出了安全事故首先要查验各级机构的资质,即项目经理有无分包工程的资质,承接方有无相应的施工资质。如果是“以私人名义承包给我的”,这还是有一定风险的。规避的方法是以劳动者的身份与该项目部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的安全项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修改表述为:

7、甲方权利及义务
.......
7.3甲方安排施工人员到场检查、监督工作。甲方委派?名安全员常驻乙方现场,由安全员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与不可预见事件,并对乙方工程的安全负总责。

8、乙方权利及义务
.......
8.2乙方应在施工中确保施工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员提出的安全标准及措施。

网友(3):

1.首先有确定的是你的合同的有效性,你的合同应是和公司签订,而不是和个人签订,除非这个个人(项目经理)就是业主。但看你的陈述,应该不是。
2.你这个应该属于是劳务合同。
3.安全责任在你这方。
4.记得给所有工人都要买建筑类工伤保险。

网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