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是郡县二级制,汉州郡县三级,唐道州县三级,宋路州县三级,元代省路府州县五级;
秦:郡县制,在郡县制底下,共设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
汉:州郡县,大汉十三州,之下是郡县
州作为行政区,在郡之上设十三行部,每部派一刺史,每个行部管辖若干郡(国)。但此时的行部是监察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十三个州为:司隶(治雒阳)、徐州(治剡县)、青州(治临淄)、豫州(治谯县)、冀州(治高邑)、并州(治晋阳)、幽州(治蓟县)、兖州(治昌邑)、凉州(治陇县)、益州(治雒县)、荆州(治汉寿)、扬州(治历阳)和交州(治龙编) 。兴平元年(194年),又分雍州。则至汉亡,全国有十四州。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
唐朝采用了“道州县”三级制,但是“道”的实际权限相互间差异很大,变革繁多,而且其基础往往是节度使的实际权力膨胀,所以这一体系常被称为“虚三级”。而且唐朝疆域经历了显著的扩张到鼎盛到缩减的过程,后期逐渐趋向藩镇割据的分裂状态,行政区划的记载已经非常不完整。但是唐初始设的“道”的概念,仍然影响了之后的宋朝,并成为“路”的原形。
唐太宗初设各道大致范围:
关内:大致相当于今陕西中、北部,甘肃陇东以皮内蒙古河套等地。
河南:大致相当于今河南、山东二省黄河以南、江苏、安徽三省淮河以北的地区。
河东:大致相当于今山西全省与河北西北部内外长城之间的地区。
河北:大致相当于今河北长城以南.河南及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的大部分地区。
山南:大致相当于今四川东部,陕西、甘肃南部,河南西南部、湖北西部的地区。
陇右:大致相当于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青海省青海湖以东及新疆东部的地区。
淮南:大致相当于今安徽、江苏、河南三省淮水以南、以及湖北东部长江以北的地区。
江南:大致相当于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省,江苏、安徽的长江以南、湖北、四川江南的一部分及贵州东北部的地区。
剑南:大致相当于今四川中部和云南北端。
岭南:大致相当于今广东、广西二省和越南东北部的地区。
唐玄宗时增设的几个道大致范围:
江南东道:今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苏长江以南地区。
江南西道:今江西、湖南二省,安徽南部.湖北东部长江以南地区。
黔中道:今贵州全部及其与四川、湖南、广西接壤之地,湖北西南端。
山南东道:将原山南道以四川与陕西两省东境作为分界线划分,以东为山南东道。
山南西道:将原山南道以四川与陕西两省东境作为分界线划分,以西为山南西道。
京畿道:分关内道长安附近诸州增设京畿道。
都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诸州增设都畿道。
道下辖府、州,府、州下领县。639年(贞观十三年),10道统领府、州358,县1551;开元末年(740年),15道统领府、州328,县1573。至唐中宗时共有6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都护府。
宋:宋朝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二级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朝的羁縻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同时在地方设置路,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至道三年(997年),共分十五路(名称上道改为路),后析为十八路,又析为二十三路。
宋初,太宗因袭唐朝旧制,分全国为13道:河南道、关西道、河北道、河东道、淮南道、江南东道、江南西道、陇右道、山南东道、山南西道、剑南东道、剑南西道、岭南道。但不久,在993年(淳化四年)把全国又合并为两京(东京、西京)10道;去陇右、山南东、山南西三道,并剑南东、西道为一;改岭南为广南道;增设两浙道。但第二年即废,于是正式废去道制,改为路制。
在宋太宗初年,979年(太平兴国四年)已设21路,第三年后又为19路,989年(端拱二年)改为17路,992年(淳化三年)有16路。可见,在淳化五年以前的15年中,宋太宗一直实行“道”、“路”并存的行政区划制。淳化五年后,全国设路也未有定规。在997年(至道三年)始定天下为15路:京西路、京东路、河北路、河东路、陕西路、淮南路、江南路、两浙路、福建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西川路、峡西路。1020年(天禧四年)增至18路,宋真宗分西川路和峡西路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4路,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1074年(熙宁七年)增至23路,宋神宗分淮南路为东、西两路,分陕西路为永兴军、秦凤两路,分京西路为南、北两路,分河北路为东、西两路,分京东路为东、西两路。1085年(元丰八年)颁行的《元丰九域志》,即依据23路的行政区划制编写的,京畿所在的开封府则不在23路之列。1105年宋徽宗将国都开封府置为京畿路,合称为24路。1122年(宣和四年),宋徽宗与金联盟,约定灭辽后,金将燕云16州归还宋朝,因而宋拟置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但金灭辽后失约,所以北宋末年号称拥有26路,实际上还是24路。
南宋政治经济中心转移至两浙东路,1142年分路16:两浙东路、两浙西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淮南东路、淮南西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京西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嘉定元年(1208年)宋宁宗改为17路,把利州分为东、西两路。
元代开始,出现了一种新的行政区划制度,其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简称为省),因此称为行省制时期,该时期从13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历经元、明、清三代。元朝开始实行行中书省制。“行中书省”的全称为“某某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某某行中书省”或“某某行省”。元代的行省制是沿袭自金国的行尚书省。开始它和金国一样,只是一种中央政府派遣在外的临时机构。后来由于战争等各种因素,行省也开始干预地方政务,逐渐变成了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域。元朝初年的行省管辖范围很大,改变也比较频繁。到了中叶,开始稳定下来,将全国分为中书省直辖区、宣政院辖地,以及10个行中书省。省下有路、府、州、县,路归省管。府和州有的归路管,有的归省管,还有的州归府管。县有的归路管,有的归府管,有的归州管。元代将首都大都及附近的地区称作“腹里”(即中心之地),包括河北、山东、山西,以及河南和内蒙古的一部分,由中书省直接管辖,不属于任何行省。此外,元政府设立了宣政院(初为总制院),除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外,还负责统辖青藏高原(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详细请百度元朝。
每个朝代不一样 秦朝郡县制 其他朝代诸如 州 道 府 郡 县 都有
每个朝代不一样 秦朝郡县制 其他朝代诸如 州 道 府 郡 县 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