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方法:从已删除中恢复。
彻底删除的邮件,只可恢复10天内(2010版是14天,其他版本也差不多)的邮件,恢复方法如下(以2013为例):
1.首先,我们先打开OutLook 2013客户端。
2.同样是在文件夹选项中,选择“恢复已删除项目”,如下图所示:
3.这时,我们可以看到在恢复删除的项目中,有一封邮件标题为”test01”的邮件,如下图所示:
4.我们选中“test01”邮件,勾选“还原所选项目”,单击“确定”按钮;
5.此时,大家要注意,在OutLook中还原的邮件,默认不会直接进入收件箱,而是进入“已经删除邮件”中,找到这封了邮件,右键此封邮件,选择移动至其它文件夹,如下图所示;
6.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要移动的位置,本例中,我们选择“收件箱”,单击“确定”按钮;
7.这时,我们回到收件箱中,可以看到”test01”邮件已经找回来了,如下图所示:
至此, 我们就将OutLook2013下如何还原被删除的邮件介绍完成了,当然记得只能还原14天内的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