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案件中,若原告只起诉其中一子女,是否还要追加其他子女为被告

同上.如问题满意另送100分最好有条款解释一下...谢谢了
2024年11月28日 01:4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需要追加的。这不只是原告说了算的问题。因为赡养父母不只是一名子女的事情。法院在处理赡养案件时,也要兼顾公平原则,父母的合理要求会得到支持,不合理的也不会支持的。比如:父母只要求一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而对其他有负担能力的子女放弃要求,法院不会支持的。
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所以你提的很有深度。不知道提问者是不是法官。如果不追加的话,法院还要询问原告其他子女的经济状况等问题,以确认起诉被告的给付赡养义务的份额。对于审清楚案件事实是不利的。
对于法律依据,法院可以把未列为被告的子女作为必须共同诉讼人,通知其参加诉讼。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民诉法若干意见第57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法官答复

网友(2):

  一、所说的情形,通常人民法院会追加其他子女为被告 。
  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网友(3):

是否追加由原告说了算。

如果法官认为应当追加,会询问原告的意见,原告如果坚持不同意追加,法官就不能追加。

问题补充:最好有条款解释一下...谢谢了

呵呵,这个没有法律依据,这是法学常识,因为作为原告,你认为谁侵害了你的权利你就可以告谁,你告一个人、几个人、几十个人、上千上万个人...这是你的自由。同样你想追加谁为被告就可以追加谁,当然了,法院也不会允许你无理由的乱告。

网友(4):

很想告诉你,但不知道怎么说,打我电话:110 呵呵,放松下嘛!

网友(5):

不用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