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收集确定你与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资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等确定了你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后,到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
(1)自干满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从五月到十月需要再支付一倍工资)
(2)补缴社保(如果劳动争议仲裁院不受理该项请求,可以通过人社局社保科强制单位缴纳)
(3)加班费的,你需要举证加班事实,这些资料单位保管的,单位需要提供。比如考勤之类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到大兴区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院立案。
双倍工资可以拿到,保险可以补缴,经济补偿金可以拿到,加班工资很难说,单位造假是习惯。年底的奖金是肯定没有的。找个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