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脚扭伤了,公司说 工伤期限最多 是三个月,这样说对吗?请病假还要扣钱合法吗?

2024-11-01 23:26:5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你还在工伤治疗期间,医院又出具了休假证明,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公司扣钱违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网友(2):

我也是工伤人员,像你这种情况有了工伤认定书,脚确实还没好,让医生把诊断记录,需要休息多长时间写在病例本上,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条例上有规定,实在不行找当地劳动部门

网友(3):

你说的是停工留薪期吧?如果停工留薪期完了仍不能参加劳动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网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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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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