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扣除标准为2000元,税率表如下: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475元的 5 0 1.2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2011年9月1日之后的扣除标准为3500元,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外籍人员按肆仟捌佰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二是调整了适用于工薪所得的最低税率和税率级次级距,如将第一档税率由5%下调到3%,9级税率表调整为7级税率表,适当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等;三是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四是将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税款时间从次月7日内延长到次月15日内。 例如,您于9月7日实际取得了所在单位发放的8月份工资3000元(假设已经扣除三险一金等费用),那么您可以适用新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即(3000-3500)<0,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后,您不必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00如按照现行老税法计算,您需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即(3000-2000)×10%-25=75元。因此,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为您节省75元税款。
00再如,您于9月7日实际取得了所在单位发放的8月份工资5500元(假设已经扣除三险一金等费用),那么您可以适用新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即(5500-3500)×10%-105=95元。
00如按照现行老税法计算,您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即(5500-2000)×15%-125=400元。因此,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为您节省305元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