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旷工三天后会解除劳动关系,具体请咨询用人单位人事。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建议咨询单位人事部,有些公司规定,旷工达到3天的,那么就给予开除处理,但作为劳动者最好办理离职手续,不然,会影响以后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