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有我的身份证 照片,能做什么对我不利的事?

2024年11月30日 09:5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说,倒卖身份证已成为互联网上巨大的灰色产业,像整个灰色产业的“基础设施”一样成为源头性犯罪。通过冒用身份证信息,生成大量的假冒手机号、网络账户,为网络犯罪提供了“掩护马甲”,相当于制造出百万计的网络“黑暗军团”。这些人打骚扰电话、海量注册虚假ID、刷流量、骗补贴、搞电信诈骗、洗黑钱,所到之处都有大量人受害。

  盗取、骗取身份证的源头在线下,买卖身份证的黑色产业链却还在线上,要彻底解决盗用身份证信息问题,必须网上网下齐发力,充分使用刑事、民事和技术手段,把漏洞补起来。

  首先,《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增设了“买卖身份证件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这意味着买卖身份证不再是之前《身份证法》所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而是已经入刑。买卖身份证已直接触及到刑事犯罪的红线,由此,全社会就要提升法治意识,不能再以身试法。无论是网吧里倒卖身份证的黑暗勾当,还是电商平台上的倒卖,都已经涉及犯罪,司法机关应该及时出重拳打击,及时公布相关典型案例,才能以警效尤。

  其次,应强化电信运营商、银行等机构的验证责任,不能“拿到篮子里都是菜”,甚至为了冲业绩不管不顾,明知道可能存在冒用身份证的现象,仍睁一眼闭一眼地放行通过,只顾开户数、贷款数等业绩,不惜以违反法律侵害被冒用身份者的利益为代价。在民事判决中,如果“被法人”“被贷款”的受害人能举证自己丢失了相关证件,就应该由职能部门举证尽到了严格审证义务,倒逼其严格履行验证义务。

  第三,公安机关需要对遗失的身份证实施“电子注销”,从技术上彻底堵住遗失身份证被冒有的漏洞。2015年11月,公安部发布《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提出,将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但至今还是没有全面实现“电子注销”,还是需要在打破政府内部的信息孤岛上下功夫。

  失控的身份证,意味着无数公民的信息在裸奔,可能遭遇各种严重的法律风险,社会危害大、波及范围广,该补的漏洞不能再拖延了。

网友(2):

别人有你的身份证照片,想做不利你的事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是也是能拿这个照片欺骗一部分人,比如说搞对象,拿你的照片说是他骗取对方

网友(3):

做什么是他人的事,自己也没有办法限制,能做的就是万一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网友(4):

仅仅是有身份证的照片是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不用过于敏感,但是你自己也要警惕,不要把自己的敏感的信息泄露给别人,因为这确实会引起很多麻烦的。

网友(5):

别人如果有你的身份证照片,那么就可以到外面去申请一些不合适的行为,包括去申请一些公司,这都是有可能的,所以这种行为应该是很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