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所以根本就不需要找借口,在离职通知书上,只需要写明,本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正式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即可。
您就实事求是地说明您的内心想法就可以了。
我认为,直来直去是一种高效率的人际沟通方式。
而且,您和老板的关系,可以直接把话说开了的,不用过于委婉。
就明说吧,觉得绕那么多弯,老板也能看清你为何辞职,还不如直接说,就说你不适合跑业务,既然没什么单子,你也不想这么耗着。
实话实说,把你离职原因理由说出来,但必须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