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这个话是员工或非燃气公司的人说的,他们跟在燃气公司屁股后面分一杯羹。正规的地方,燃气公司的人是不敢说这个话的。灶具从原来用液化气换成天然气是要经过专人的改装,对方可以说这个灶具不能用,或已过年限,已报废,但不能说不给供气,也不能说必须买谁家的。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供气。
有的地方性法规还特别规定:燃气的主管部门或者燃气经营用户不得向用户推销制定的燃烧器具(例如《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
法律责任划分:
燃气表前(含表)属于燃气公司负责
表后属于燃气灶具公司负责,灶具属于该品牌的灶具公司负责安装维修。
投诉的主管部门是住建局,如果真确认强制推销某产品是可以处罚,甚至取消特许经营权的。
这个没有是必须的要求,这是强制买卖
有点强制买卖的意思
垄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