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检委监察局对违纪的行政人员有直接下达停止行政的权利吗

2024年11月15日 18:2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般不会下达这样的指令,但实际是有这个权利的,你停职接受调查,那么你就相当于停止了行使行政的权利。

网友(2):

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四章 监察机关的权限
  第十九条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二)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三)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四)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可见,监察机关只能建议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不能直接做出。

网友(3):

说可以也行,说不可以也行!权在我手,我说怎样就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