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2024年11月15日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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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集体合同,是集体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因此,在签订集体合同时,除要求当事人严肃对待外,还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所谓合法性是指签订集体合同的全过程是一种遵循法律的行为。

(一)签订合同双方主体资格合法。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手续。工会和企业是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其他组织无权签订集体合同。

(二)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应合法。当事人双方在集体合同的起草、协商、签字、登记等各个环节上,都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违反法律规定的签订程序,其合法性就受到影响。

(三)集体合同的内容合法。当事人在集体合同中确立的各项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德。

(四)集体合同的形式合法。必须采取国家法律规定的形式。一般来说,合法的集体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且还得履行必要的登记备案手续。

当事人签订集体合同,只有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获得法律保护。否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所谓当事人地位平等,是指集体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全过程中,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在政治上、经济上都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也就是说,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集体合同时,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主从关系,不存在经济上的依附关系。双方都可以平等地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以平等的身份进行协商。凡是以强压弱,以势逼人等不平等的强制行为,都是违反该原则的。建立在强制基础上的不平等的集体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种倚仗权势,通过胁迫手段强加于人的不平等合同,是不会实现当事人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的。

三、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意见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协商是处理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不协商不能签订合同,虽然协商但未能取得一致,也不能签订集体合同。协商一致对于签订集体合同至关重要。协商双方应建立在彼此诚挚合作的基础上,无论何种经营者和职工,他们的利益总存在一致性的方面。从协商的表现形式看,当一方就某项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或要求时,另一方应耐心听取,并加以认真考虑,对作出的答复和许诺负责。同时双方还要从实际出发,力求通过一次协商达成一项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协商一致的原则还要求企业与工会都要坦诚相处,向对方提供有关生产、经济状况等重要资料、信息和意见,以便于互相了解,达成协议。

四、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要体现一致性原则。即无论是企业行政的义务还是工会方面的义务,都要体现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职工物质生活条件的目的。同时在确定各自承担的义务时,要体现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或片面强调自身利益而忽视对方利益,而应在总体目标一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尽可能实现各自的具体利益。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合同中不是指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条款相同,而是其本质的相同。比如,职工方为企业的生产发展履行了一定的劳动义务,就有从企业获得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工资等项权利。

五、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在国有企业中,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是一致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改变三者利益关系的格局,只是产权利益更加明晰。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之间既有矛盾,又有统一,矛盾是统一之中的矛盾,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中,要兼顾三者利益,既反对不顾经济能力和客观、片面强调福利的观点,又不能忽视职工最迫切的要求。在私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集体合同要贯彻“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原则,任何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要求都是应当反对的。

六、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是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因此,在协商过程中,如果出现几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或是出现重要条款的争议,双方都要采取冷静、缓和的态度处理争议,必要时可以请第三者调解。双方都有义务.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反对怠工、停工,或以怠工、停工相威胁等破坏生产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