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的是国税办公耗材销售发票,一直开发票写的是“办公用品费”但现在客户要求写成“办公用费“,行吗?------从税务角度看,“办公用品费”、“办公用费”均不符合发票使用规定,实际开具名称应以税务登记证核准的范围内开具。
正常应该是“办公用品”才行!
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