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亲未立遗嘱死亡后,除你继母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的四种情形外而丧失继承权,你继母作为你父亲的配偶,有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你不能也无权阻止你继母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既然想立遗嘱,就不要过多考虑亲属之间的关系。想把财产给谁,就在遗嘱中写有谁继承哪些财产,或全部财产。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方可按法定继承。二、儿子不孝,应该是不愿让儿子继承遗产,写遗嘱就可以,在遗嘱中写明,你的遗产由谁继承。三、如果写遗嘱,一定要公证。一是公证遗嘱效力高,公证处会审核你的遗嘱的格式与内容的合法性。否则,遗嘱的要求很严格,如果不符合要求,会导致遗嘱无效,仍然会适用法定继承。要是法定继承,你儿子就有继承权了。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很难避免,除非继母自愿放弃继承权。继承时,有遗嘱的请款下,遗嘱优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继母是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其遗产继承权。除非继母自动放弃继承。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遵循遗嘱继承优先的原则,没有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虽然时继母,但是是父亲的合法配偶,属于第一继承顺位中。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对于遗产,一般应当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不均等分配,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分配。因此,继母依法享有父亲遗产的继承权。法律也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母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而没有对父亲尽到扶养义务的,子女可以请求部分或少分其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父亲现在还在世吗?
若你父亲没有订立遗嘱,就适用法定继承,你继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一员,当然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无法剥夺。唯一的办法就是你父亲死亡时没有留下遗产,即在生前就全部处理掉,赠与给别人,或者就是订立遗嘱,制定特定的人继承,别无他法。
你听说的婚姻法的内容完全不正确。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既有可能是个人财产,也有可能是共有财产,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无论是是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只是遗产范围的多少不同而已,与继承无关。
律师您好,母亲有一处房子,要留遗嘱给我,我怎么做,才属于我自己的,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是留遗嘱时不写妻子的名字就可以么?这处房产涉及到动迁,动迁所得是夫妻共有财产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