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里有下面那么一句话,我想知道这句话是否合法有效。法律依据是

2024年11月18日 19:58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
合同有瑕疵,但是仍然有效。
购房款小写可以印证大写,大写中漏写的万字是明显笔漏,并且对小写不构成矛盾。
合同有效,无须重新订立,受法律保护。

网友(2):

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述,该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网友(3):

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合同就有效。

网友(4):

一般来说,对于民事行为,法律不予禁止即视为许可,劳动合同中甲方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制定条款,这里的法律主要指《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
所以劳动者也就是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乙方提出甲方刻意隐瞒,可能面临着举证困难的境遇。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