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你如何理解。

如题
2024年11月22日 13:4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两种权利的统称,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
  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责任。
  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具有最高价值,生命安全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对于受害人而言均无价值。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生命安全。
  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健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又两层含义。其一,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其二,健康利益维护权,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司法保护请求权。
  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网友(2):

  生命与健康是非常重要的,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第一位的重要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可以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存在、作为权利主体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如果生命被剥夺,公民其他任何权利对于他来说都毫无意义,因此国家保护公民享有的生命健禄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只要我们善待一切生命,我们将会受到其他生命的善待,让我们热爱生命,敬畏生命,不要随意虐待和伤害生命,与所有生灵和谐相处,如此,我们将会有美好生命,美好前程,宇宙全息,一念瞬间传遍宇宙,不论我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生命,相信它们能理解我们,能听懂我们,因为道在传达我们的心愿,上帝的灵在指导着一切生灵的行为,任何时候,只要我们坚信上帝,坚信善良、坚信道,并且将自己融进道中,将无咎。

网友(3):

关爱他人生命和健康,也是关注自己的生命与健康
人都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起生活,一起欢笑
假如身边的人得病了,自己也不能幸免(例如沙士)
同时,对别人关心,别人也给你友爱

网友(4):

关爱,就是关心爱护,它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关爱,生活上也少不了关爱,别人给予我们关爱,那我们更应该去关心爱护他人,这样世界上才会充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