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双方都动手是我先动的手现在老婆要到法院起诉离婚这算家庭暴力吗说明是前几年不是现在结婚快9年了

2024年12月02日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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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家庭矛盾,导致的双方互相伤害彼此身体,属于家庭暴力。
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提起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构成法定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但是,鉴于双方均有家庭暴力的过错情形,一方或双方依据婚姻法46条提出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婚姻法3条、32条、43条、45条、46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对其家庭成员实施的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精神与身体、造成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经常性、持续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3、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A、重婚。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C、家庭暴力。D、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

4、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46条规定的过错行为,一方或双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4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