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dge
Pledge(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它与抵押的一个显著的不同点就是抵押不转移占有而质押则需临时转移占有。在英美法中,质押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两个独立的当事人、债务(或义务)、以及质押合同。质押也不同于买卖。在买卖中,物品的所有权和对物的占有一并转移;而在质押中,物品的所有权并不转移,出质人仍享有质押财产的所有权,质权人只是在出质人履行完义务前占有质押财产。但当出质人不能履行义务或清偿债务时,质权人可变卖质押财产。不过在质押期间,质权人有保护质押财产安全的义务,同时质权人不得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质押财产(为保全质押财产所做的使用除外)。擅自使用(conversion)所造成的损失由质权人承担。不过质权人有权占有在质押期间由质押财产所带来的孳息,这些孳息可用来抵偿债务或质权人保管质押财产的支出。质权人还可以将其权利转移给第三人。但必须事先通知出质人,否则也构成擅自使用(conversion),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Mortgage
Mortgage(抵押)是指英美法上的“抵押”,与我国的“抵押”是有区别的。英美法的“抵押”通常有两种形式:转移的抵押(Mortgage by demise)和法定押记的抵押(Mortgage by legal charge)。转移的抵押是指在债务没有清偿(redemption)前,债权人临时成为抵押财产的所有人。在债务清偿完后,抵押财产应当返还。这是一种比较古老的抵押方式,与法定押记的抵押相比,并不常用。法定押记的抵押是指债务人仍旧是抵押财产的法律意义上的所有人,但债权人为了确保其债权的实现,有权占有或变卖抵押财产。法定押记的抵押是需要登记的,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抵押财产上没有预先设置过具有更为优先受偿的抵押,以此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用《担保法》中确定的物抵押的,应向工商局办理登记;用《担保法》确定的物以外的其他物抵押的,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登记,如登记,登记机关为抵押物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前者是口头上的承诺,后者是有实物抵押的
我认为:
pledge is 质押。
质押,是指动产、权利等交付给质权人,作为保障债务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
mortgage is 抵押。
抵押,是指不把抵押物交付给抵押权人的一种担保方式。
具体区别可以参见《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