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来说,你是三个月试用期,因此你可以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
不是啊 一般都是试用期过了 才签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又不傻 还不知道你干的怎么样呢 怎么就跟你签劳动合同了呢
即便是用人单位一开始就跟你签了合同 那正式签订那天起你就是正式员工了
不应该有试用期 那么你辞职就要提前30天
试用期签订的都是试用期合同 在试用期内辞职一般是提前3天就可以的
只要你打了辞职报告 期限内不给你办理 你可以自动离职
但是一定要保存好证据证明你打报告了
最好是以电子邮件 或信函的方式发送 对方打开或者签收了就可以证明你的报考送达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请采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即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的,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应适用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既然合同约定试用期到11月1日,当然以合同约定为准,即你你仍在试用期,单位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有争议,你可依法维权(但应注意收集、保全你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的证据,如让单位签收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或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单位寄出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在清单上写明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如果你要辞职只要口头提前三天通知即可,不附加任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