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的双重赔偿问题

2024年11月19日 18:3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等事故责任认定后,属于工伤,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争取工伤认定。但责任认定书原件自己一定要保管好,把复印件给用人单位即可。

  搜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上面有交通事故的各项赔偿项目、计算方法、法律依据等内容,会让你满意的。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网友(2):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但因为两者是由同一事实引发的,故应在性质相同的物质性赔偿项目上予以适当限制。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3.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
4.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

网友(3):

  第一,如果你哥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非本人主要责任即可认定为工伤。
  第二,两方面可以同时得到赔偿。
  第三,出院后,积极与单位联系,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按法律规定,向公交车方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因车辆都有强制险,可以分担一部分或全部医疗费。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网友(4):

1警察认定责任 交强险赔偿后 不足部分 按责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果您哥哥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立即申请工伤认定 享受 工伤待遇。交通肇事赔偿后 不足部分 一般 由工伤基金补足。
工伤保险条例 14条第6款。

网友(5):

您好,你哥是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定性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在你受伤治疗及病休期间,工厂应该给你哥发基本工资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公交车公司赔偿,法院支持的,至于赔偿多少,要看交通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