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你签的劳动合同上写法定节假日按正常上班没有加班费这个约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显然是无效的,一是该约定免除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二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44条规定,即法律强制性规定,怎么会有效呢。但该条无效,不等于整个合同无效,所以,不要把劳动合同个别条款的无效与整个劳动合同无效划等号。
劳动合同约定法定假日上班不支付加班费无效。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300%工资报酬。在合同中约定法定假日安排上班不支付工资,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三)款规定,该约定无效。
用人单位在加班、社会保险、订立劳动合同等问题上存在违法在先行为,是无效的劳动合同。
弱肉强食的现实,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想干你走啊,当你用法的时候,也是你下岗的日子到了。
公司违法之处太多,建议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