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打不成一致意见可到法院进行起诉。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协商不一致,就到法院起诉。不过离婚的这对夫妻,真的要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觉得日子觉得过到头了,能相遇相知结婚生活在一起是多么不容易的意见事情,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不要说离就离!
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我的建议是:死缠烂打没有用的,你要明白对方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对于想要离婚这一方,我的建议是:你要想清楚你的目的到底是离婚,还是以离婚作为条件达到某种诉求呢?根据不同情况,资深情感专家给出对应建议。
有的人不要当和事老!我他妈的不离婚还来问你们这些乌龟王八蛋这问题?
具体情况什么样的?不同情况,解决方式不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