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房拆迁,承租人在签协议前两年就去世了,同住人子女和其他子女分配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问题

2024年11月23日 09:0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的问题有一个前置条件,我认为事实也是如此:拆迁的时候产权单位放弃产权空李枣。

因为承租人过世,拆迁必须和承租人的所有继扰凯承斗拆人共同签署。所以,你叔叔不可能独占。

你爷爷的子女,妻子,均有全权利分配,希望你们事前沟通,不要因此破坏了亲情。

建议你的爸爸、叔叔等亲属,先在居委会的陪同下和签约公司进行一下沟通,避免发生意外。

网友(2):

1. 公租房不是遗产,不能用来作为遗产分配。 和产权有很大区别。

2. 拆迁公租,以户内户口为准。 不在房卡上的人,理论上没有分配的权利。 也就是说,应该是你你父母、你、你小姑共同享有补偿。 和其唤滚它人无关。

3. 所有子女当场是为了避免将来的纠纷。 一般只要同住人同意就能签约,也就是蓝卡上的人。

4 这里说的是上海的情况,北京具体扰链饥情况不是很清楚,所以只能给你作参考,对于公租房,过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建议你去找个靠谱的律师所,这缓返钱花得是值得的。

5. 其实你家应该和你小姑好好协商下,毕竟你们是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