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学生迁入本市,应由学生家长持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人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卡,到负责接收学生户口所在地区转学生的管片学校联系申请(若不了解管片学校是哪所,可到学生户口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询问)。经学校同意,即可转入该校就读。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应由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原校同意,即可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 学生在市内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 (1)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出示家庭新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它特殊原因转学的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一般情况下,转学需要户口本(指就近入学)和单位出具的父母工作证明(指随父或随母就读)。转学手续如下:先到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开转出证明,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其他手续你在办理时可详细咨询一下学籍管理员
先是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再到原校办理转学手续(网络电子学籍档案办理转学联系表一式两份。健康卡、成绩报告册、学籍卡、转学证明等),再到就读学校交资料,并持加盖公章的联系表一份返回原校。
如果什么证明也没有,关系到位也是可以报名的,资料整理、学籍档案就要靠学校给你想办法了
到同意接收的学校开同意接收证明,再到原就读学校开转学证明。
到学校开转学证明申请表,转学证明书,学生的学籍档案,不能直接到接收的学校,各个地区都不同哟
如果不在一个省可以,现在全省都有一个学籍管理系统,必须弄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