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不是本人写的,这样在法律中是否有效?

2024年12月03日 02:5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无效的。在庭审中一码事归一码事
当时是我父亲写的一张欠条草稿,写的是我和前妻的名字。在离婚后,她叔叔要求还这五万元,请问欠条是否有效?
落款不是你和你妻子亲笔签名该欠条就无效

网友(2):

你们夫妻两人借的款,属于你们二人的共同债务,应该两个人分担,除非你们夫妻另有约定。
她叔叔的钱,和她父亲欠你父亲钱两码事。
但原来不都是亲戚吗,若你没有在欠条上签名,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咯。

网友(3):

如果经过笔录鉴定,欠条确实不是本人写的话,那么,这样的证据在法律上不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这样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网友(4):

首先要明确借条无论是手写的还是电脑打印的,都不很重要,重要的是最后借款人处的签名是否由你夫妻二人所签,如果是且对方能够证明已交付了借款,则该借条成立且有效,你夫妻二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如不是则由真正签字的人负责,或属无权代理,这个你夫妻二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总结: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目的出发,此案最好不要理会,不要以任何方式承诺履行还款义务,如对方提起诉讼,则由对方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你们可以根据对方提出的证据答辩,由此不要承认自己结果这笔钱,否则构成自认,这会免除了对方的大部分举证责任。
不过一场亲戚还是不要这么做的好,为了钱罔顾亲情什么的有损人格,人连人格都没有了还如何处世。
仅供参考。
以上。

网友(5):

无效,法律讲究相对性的,首先要进行确认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