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胡适的矛盾冲突

2024年11月28日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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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还是不承认现存的政府和法律,承认还是不承认奴隶——政府称之为“公民”——反抗专制压迫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是鲁迅和胡适们的分歧的根本所在 .

与胡适先生争斗的做法,对于鲁迅先生被感情战胜理性,是最具代表性的。
1932年6月,由蔡元培、宋庆龄、杨杏佛等人,发起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鲁迅、胡适二位先生先后加入了该同盟,为中国民权的保障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可是,因为1933年1月,发生了作为同盟北平分会主席的胡适领团视察北平军委反省院的事件,胡适先生被开除出了同盟,在这当中,鲁迅先生起到了很不理性的推波助澜作用。
其经过是,胡适与杨杏佛视察北平军委反省院的人权状况,经过一天的时间,得出结论是,有一定侵犯人权的做法,但不是很严重,应该改善。可是,在四天后,胡适先生便收到了上海同盟总部发来的英文快件,是三封信:史末特莱的信、宋庆龄的英文信、北平军委反省院政治犯用英文写的控诉书,这封控诉书控诉了反省院对犯人所施行的种种酷刑,而史、宋两人的信是责成北平分会立即就此对当局提出严重抗议,要求北平反省院废除酷刑,释放所有政治犯。
可胡适先生却没有依照责成的内容去做,而是写信向总部提出,北平反省院的情况,自己是做过实际调查的,并没有发生如信中所说情况,并指出“控诉信”的真伪十分可疑,很有可能是伪造,说道:“如果一二私人可以擅用本会最高机关的名义,发表不负责任的匿名稿件,那么,我们北平的几个朋友,是决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
胡适先生一向是提倡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最反对撒谎和欺骗,他对与北平反省院的视察,应该是很认真的,不但走访了很多地方,还用英语与一个犯人谈话(想必是怕狱卒听懂,影响了解真相)。实地调查的结果与控诉信的内容完全不符,他自然不会违心的向政府表示抗议和提出要求(何况提要求的内容并不是真实的),这也是对于同盟负责——国民党政府对于同盟本就不满,欲取缔之而后快,如果出现举证不实的情况,正好会受人以柄。
然而,对于国民党专制统治极其不满的鲁迅先生,是不会理性的理解胡适先生的意思的,他认为,在一党独裁之下,监狱中必然是酷刑盛行,无论哪里的监狱,也不会例外,而他并没有实地调查,只是凭着听他人言和自己以往的经验,他所发表的《光明所到……》,对于胡适先生挖苦甚重,认为他的立场站错了,站在了国民党政府一面掩盖真相。按实际来说,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监狱中的酷刑确实很严重的存在着,胡适先生并不是否认这一点,而是依据自己的经验,表明北平的反省院没有这种情况,对于同盟上海总部的擅断表示不能理解和服从。鲁迅先生出于对独裁政府的愤恨,对于胡适的做法毫不认同,在其已经和总部发生冲突的同时,完全不听解释的指责胡适,这下成了定论,就差把胡适也定成“资本家的乏走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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