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类型的建筑物需要沉降观测,有规定吗?

2024年11月15日 13:3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有规定,《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规定需要沉降观测范围:

1、砖混结构中采用砖墙承重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一般应沿墙的长度每隔 8~10 m 设置 1 个,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转角处、纵墙与横墙的交接处及纵墙与横墙的中央、建筑物的沉降缝 2 侧。

2、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应设在每个桩基或部分柱基上部。

3、新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连接处的 2 边应设置。

4、烟囱、水塔、油灌等其它类似的构筑物,应沿周边对称设置。

建筑物沉降观测,适用于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为了掌握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发现对建筑物不利的下沉现象,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建筑物安全使用,同时也为今后合理设计提供资料,因此,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和投产使用后,必须进行沉降观测。

扩展资料:

沉降观测的规范标准:

1、实施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要适当如砖混结构建筑物的第一次观测应当在观测点安设稳固且第 1 层已经完工后进行。其它结构的建筑物可以参考进行。

2、水准测量的基点位置应该远离施工的建筑物或者做特殊处理。它的位置一定要选定相对稳定的其它建筑物、岩基等适当部位,一般不少于 2 个。

3、水准测量采用的观测仪器及使用的观测方法要讲究。

使用的精密水准测量仪器应采用经计量部门检验;每次观测的人员应相对固定、工具等也相对固定;每次观测尽量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当场进行相关检查,确保符合要求。同一观测点的2次观测之差不得>1mm。

4、各项相关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物沉降观测

网友(2):

凡一层以上建筑、构筑物设计要求设置观测点,人工、土地基(砂基础)等,均应设置沉陷观测,施工中应按期或按层进度进行观测和记录直至竣工。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扩展资料:

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一般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民用建筑每加高一层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应在不同荷载阶段分别进行观测;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进行的沉降观测,不得少于4次。

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竣工后的观测次数,第一年4次,第二年2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至下沉稳定(由沉降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为:砂土地基2年,粘性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当建筑物和构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的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1次的连续观测,同时应对裂缝进行观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沉降观测

网友(3):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加层或扩建的建筑、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需要积累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建筑在施工和使用期间 .进行变形测量。

网友(4):

有,桥梁,房屋等都需要检测,谨防出现沉降的问题,具体的可以查看测量相关规定

网友(5):

很多都要有沉降观测,就房建建筑就需要沉降观测,深基坑边坡也要有沉降观测,边坡防护的也需要有沉降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