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的评价标准:
1、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思想进步、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年级前10%。
2、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奖学金评定过程:
1、大学奖学金由学生所在系学生会根据学校定的奖学金评定标准进行初步评定。
2、系学生会把达到标准的学生名单以及各科成绩送到学院学生会,由学院学生会进行第二次评定。
3、经过院学生的再次审查,确定获得奖学金人员名单。
4、获得奖学金人员名单确定以后,剩下的工作就是系学生会成员根据要求制作一系列的表格,然后一级一级的往上报,找领导签字。
奖学金 前三 助学金 农业贫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