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定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还有没有保险,也是违法的。另外工作时间也超时。这些都是可以要求补偿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者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是前提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员工卡等可以证明你在此工作的证据才有说服力。离职手续现在不是主要问题,你首要的是拿到你的赔偿金。
提前30天通知对方,
没签劳动合同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那些都是小事,你说你想走跟老板说吗,说你不干了,要离职让他给他结算工资,一般都会结算的,也有说到你们正常发工资时一起结算。主要是看老板是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