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两月没同居没办婚礼,女方想离婚,五万彩礼不退,请问我可以要回来吗,新婚姻法支持我吗

离婚的话 有没有其他财产纠纷,房子是我们家买的我们家名字。
2024年12月02日 13:0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网友(2):

可以要回的,
没有其他财产纠纷,只要对方没有因为结婚给你们嫁妆。

网友(3):

骗婚啊,告她不但要还钱还要坐牢,根据婚姻法第1048条第三章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

网友(4):

可以告她骗婚,最讨厌这种女人,婚前你家买的东西都是你的,不用分

网友(5):

可以退回,我朋友就跟你有一样的遭遇,但实在女方不给就需要协商解决了~找个相熟的律师去帮你一块办这个事要比你自己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