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月发现普通发票开错,开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后重开,不用到税局打申请报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如果开具发票信息在发票保存后已经上传的,则只能开红字不能直接作废。当月发现开错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回全部联次后作废重开。
首先在当月确认发票错误,客户已经退回发票的时候,要在系统里先作废,防止过了当月而开红票的麻烦。过月开红票的话,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里开,发票管理-最上一行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普通发票填开--打开发票后,最上一行中间有个负数键,点击输入2遍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负数发票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处理,发生开票有误情形需要重新开具的,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销。购买方应当将错票退回(无法退回的出具证明),销售方应当重新开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了,已经跨月了;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通知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然后销售方根据批准后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 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开的三种情形:
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填开。
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对既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购买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开票有误的情况,开票方只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值税专用发票增
当月发现开错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回全部联次后作废重开;隔月发现普通发票开错,开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后重开,不用到税局打申请报告;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如果开具发票信息在发票保存后已经上传的,则只能开红字不能直接作废。
要客户的发票拒收证明,说明理由为什么拒收(要原件),然后带上你从客户那边收回来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最好先打电话去国税局,问清楚需要怎么做,因为每个地方都是不同的
你是单价错了还是数量错了呀
你可以补开发票,在备注栏写明
当然作废后重开比较简单。不影响对方入账的。(让他们复印错误发票附在凭证后,再将正确的发票附上,就能说明发票日期不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