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国对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法律很不规范,仅仅依靠银监会的一些零散的规定,这就给了一些银行以机会可乘。
像你父亲办理信用卡时,仅靠一千多元的信用证明是不能拿到三万元的信用额度的,除非你父亲又拿了你家的房产证什么的做了信用证明,否者,银行属于违规发放信用卡,要证明这点,你要自己找证据,很麻烦的,或许银行在这方面有合理合法的说辞,所以,想从银行违规发放信用卡这方面豁免债务有些困难。
既然你父亲把透支出的三万元借给了朋友,那么最好拿着借款平局找他讨回,不行你就提前起诉,把借出的钱及时讨回才是正道。
当然,如果那个朋友没有支付能力或者你们不想讨回,那个等到银行起诉后,胜诉的可能性很小,这方面建议你及时到当地咨询一下律师。
一、事实比较清楚,你爸爸办了信用卡,(不管是谁用的)而且实际上刷卡了,目前欠费较大,利息比较多。这样的话,比较刑法,事实上大触犯了法律。银行本身没有过错。
二、你爸爸以什么方式把卡借给别人?而且刷卡数额这么大,一点警觉也没有?一般来说,刷卡的时候会有短信通知、或者邮件通知,或者寄账单过来,你爸爸之前一点措施都没有采取吗?
三、鉴于你爸爸不清楚信用卡常识,吃一堑长一智,果断不许他用了。
但是,事实已经造成,一方面,你只能把利息还掉,同时按分期付款,每月偿还银行。
另一方面,马上报警,找到你爸爸的朋友,损失只能让他来承担(如你所说,是他用的卡)
你好,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可以和银行商议,签一份还款协议……以免被起诉……
一句话尽快还钱